很多人都知道,我們退休年齡的確定是以職工檔案為準。但一些人覺得,國企職工檔案管理嚴格,私企職工檔案管理松散。私企職工的退休年齡,難道還能以職工檔案為準嗎?
其實,不管是國企職工還是私企職工,國家現行的規定就是“當職工檔案和身份證年齡不一致時,以職工檔案記載為準”。 1999年,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了《關于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于退休年齡和規范要求作出了明確規定。關于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問題,文件明確規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主。”
1999年這一文件,主要還是按照尊重過去以職工檔案認定退休年齡的方法,找出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確定退休時間的銜接方法。
1951年,國家頒布了并實施了《勞動保險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草案。后來又頒布了《關于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在當時退休時間的認定都是以職工檔案為準,畢竟職工檔案是記載職工這一輩子出身和經歷的材料。我國的身份證是什么時候實施的呢?1985年9月6日我國的《身份證條例》才開始實施,我國的身份證系統才開始陸續建立起來。實施身份證以后,指望身份證取代職工檔案確定出生日期,實際上還需要一定方式上的銜接。國家明確建立身份證的時候,需要建立個人出生時間的統計確認,10億人的信息統計是非常麻煩的一件事情。確實在當時有很多人出現了日期不準確的情況。在學校或者單位很多人就直接以個人申報的為準了,并沒有去仔細查個人檔案,或者說學生就沒有個人檔案。現在很多老人的身份證都是以農歷出生時間為準。像我的出生日期,直接就落下了。6月30日變成了6月3日。相對而言,職工檔案的建立和傳承都是有嚴格規定的。職工檔案是伴隨著一個人一輩子的檔案材料,最早的個人檔案一般可以追溯到職工就業或者學生考學、入團。畢竟檔案是客觀形成的材料,按照越早越準確的原則,職工檔案相對是最有公信力的 。
至于私企檔案可不可靠的問題。我國從1991年全面實施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從那個時候開始私企、外企的職工才陸續被允許參加養老保險。至于城鎮個體工商戶,他們一般都是以身份證、戶口本的出生日期為準參加養老保險的。當時的人們并沒有聰明到提前預知幾年后乃至幾十年后執行的政策。按照檔案管理規定,這些私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是沒有權力保管職工檔案的,職工本人更是不能接觸本人檔案。職工檔案一般我是在專門的勞動保障和人才檔案管理部門進行管理。原則上檔案保管是安全、有效、保密的。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國建立了政務信息平臺,比如說公安部門的戶籍系統。身份證號的作用越來越大,現在大多數個人信息都是以職工身份證號為準。對于過去出生時間的認定問題,該如何銜接呢?2020年《民法典》出臺,國家規定,“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
1996年,我國正式實施出生證明制度。出生證明是醫院、戶籍等部門聯網承辦的,現在沒有出生證明都很難落戶的。對于過去沒有出生證明的老人怎么辦?如果沒有出生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職工檔案實際上就是其他有效的身份登記材料,一般這樣的材料形成較早,比戶籍登記更早。如果說檔案材料形成的較晚,那么又要證明檔案是本人的檔案了。總體來說,當身份證與職工檔案記載出生時間不一致時,個人又不愿意接受現在的出生時間,最好的方法還是查找更早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