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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監理檔案管理流程
一、工程建設監理檔案管理流程
1、建立工程建設監理檔案管理制度:建立工程建設監理檔案管理制度,明確檔案管理的責任和管理流程,規范檔案的編制、歸檔、保管、查閱、使用等操作。
2、檔案編制:根據技術文件要求,編制工程建設監理檔案,并將檔案上傳到檔案管理系統中進行管理。
3、檔案歸檔:將編制好的檔案根據規定的檔案歸檔編號,按照檔案管理制度規定的流程,歸檔到檔案室中,并將檔案編號記錄在檔案管理系統中。
4、檔案保管:將歸檔好的檔案放入檔案室中,并定期檢查檔案是否完好,如發現有損壞的檔案,應及時進行修補。
5、檔案查閱:根據工程建設監理檔案的查閱申請,查閱檔案,并將查閱記錄記錄在檔案管理系統中。
6、檔案使用:根據工程建設監理檔案的使用申請,向檔案室申請檔案使用,并將使用記錄記錄在檔案管理系統中。
7、檔案銷毀:根據檔案管理制度,對已經完成使用的檔案進行銷毀,并將銷毀記錄記錄在檔案管理系統中。
工程建設監理一般應按什么程序進行
法律分析:工程建設監理一般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組建項目監理機構;
(二)編制工程建設監理規劃;(總監主持,監理工程師參加)
(三)按工程建設進度、分專業編制工程建設監理細則;
(四)按照建設監理細則進行建設監理;
(五)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簽署建設監理意見;
(六)建設監理業務完成后,向項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設監理檔案資料。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的主要條款是:監理的范圍和內容、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監理費的計取與支付、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監理費從工程概算中列支,并核減建設單位的管理費。監理單位應根據所承擔的監理任務,組建工程建設監理機構。監理機構一般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其他監理人員組成。承擔工程施工階段的監理,監理機構應進駐施工現場。
法律依據:《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第十四條工程建設監理一般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編制工程建設監理規劃;
(二)按工程建設進度、分專業編制工程建設監理細則;
(三)按照建設監理細則進行建設監理;
(四)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簽署建設監理意見;
(五)建設監理業務完成后,向項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設監理檔案資料。
項目的檔案管理步驟是什么
一.建設項目檔案概念:
v是指從建設項目的提出、立項、審批、招投標、勘察、設計、施工、生產準備到竣工投產(使用)全過程形成的經過鑒定、整理并歸檔的項目文件。
v項目文件是指在建設項目全過程形成的文字、圖表、聲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內容包括:立項審批文件、設計基礎材料、設計材料、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監理文件、合同文件、生產技術準備、設備文件、財務文件、竣工圖、竣工驗收文件等。
二.基建檔案工作基本要求:
一、熟知基建項目檔案工作的有關法規、標準和規范。
二、建立健全基建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
三、采取措施,加強前端和過程控制
四、嚴把驗收關,認真做好檔案的預驗收工作,這是保證檔案質量的重要步驟。
三.建立“四納入”制度,是指將檔案工作納入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1、納入項目法人制,各級領導崗位責任制(達標考核內容之一)
2、納入合同管理制,充分發揮合同的法律作用(檔案專項驗收考核內容之一)
3、納入工程監理制,充分發揮監理的控制手段作用
4、納入項目管理程序,實施同步管理
v主要措施體現在檔案工作的“三同步”、“三參加”。
四.檔案工作法規:
1、《檔案法》及《檔案法實施辦法》
2、《基本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1988]4號)
3、《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檔案管理登記辦法》(檔發字[1997]15號)
4、《城市建設檔案歸屬與流向暫行辦法》(檔發字[1997]20號)
5、《重大建設項目檔案驗收辦法》(國檔發[2006]2號)
五.檔案工作標準(主要)
1、《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文件歸檔要求與檔案整理規范》DA/T 28-2002
2、《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
v電力檔案工作標準:
1、《電力工程達標投產考核標準(2006版)》(工程檔案篇)
2、《電力工業企業檔案分類規則及分類表》
3、《電力工程竣工圖文件編制規定》
DL/T5229—2005
建設部檔案工作標準:
1、《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 50328-2001
六.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是項目建設的法人主體,對各參建單位負有組織、協調、檢查和指導的職責。并應將檔案工作納入項目計劃和崗位責任制,建立有效考核措施,實施制度保障和組織保障。主要職責:
1、落實領導責任制,組建有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調試單位等參建單位參加的檔案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基建檔案管理制度;統一業務標準和規范;構建檔案管理網絡體系,對建設項目的文件形成、檔案編制、驗收與移交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協調、指導和檢查。
2、按《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檔案登記辦法》規定,做好登記工作。將建設項目各階段檔案工作進展和變化情況,以及項目檔案驗收情況,報送國家或地方檔案管理機構。
3、對建設項目的前期文件、施工管理性文件、竣工驗收文件和生產準備及試生產等階段形成的文件負責收集、整理和歸檔。
4、對各參建單位移交的竣工檔案進行檢查、驗收,并匯總統一編目,編制檔案檢索工具。
5、按《重大建設項目檔案驗收辦法》規定,組織申報建設項目檔案驗收工作。